外籍漁工納健保案 達3決議

外籍漁工納健保案達3決議

爭執多年雇主是否要幫外籍漁工繳交勞健保問題,16日屏縣府顧問黃昭展陪同400多名漁民,北上向立法委員陳情請願初步獲得解決。會中達成3項決議,其中漁民最在意強扣或凍結雇主帳戶問題,即日起撤銷。

琉球區漁會輔導股長曾毓宗指出,為顧及外籍漁工權益,健保局要求雇主必須替漁工健保引起部分雇主反彈。

因為漁工在遠洋作業根本用不到台灣醫療資源,在海外生病不是就近在當地看病便是使用成藥,納健保根本浪費錢徒增雇主負擔。

基於民意,健保局後來暫緩實施,時間過後開始送強制執行,將不繳納健保雇主帳戶強扣或凍結,甚至連暫緩實施期間健保費也一併強扣。16日漁民前往立法院陳情,隨即跟漁業署、勞工部、健保局、行政執行處開會尋求解決之道。

會中達成3項決議,(一)被行政執行處凍結帳戶者即日起撤銷,已被代扣費用者待修法後全額發還;(二)召開公聽會修改《漁業法》,外籍漁工依作業性質可放寬投保商業保險,不一定要投勞健保;(三)兼顧外籍漁工人權之際,也要盡量減輕漁民負擔。

黃昭展表示,台灣漁業經營型態多為家戶經營,船主與船長關係多為父子或兄弟,跟外籍漁工關係也非一般雇傭關係,而是夥伴關係,政府不應強制外籍漁工納健保,應開放勞健保或商業保險兩者擇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