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增投資40%外勞上限不變

新增投資40%外勞上限不變

為解決企業缺工問題,行政院1日召開跨部會議,確定2年內的新增投資案,可增額進用5%外勞,若符合投資金額等條件則可增額10%外勞,且有3年不需附加就業安定費的豁免期,台商回台投資外勞聘用比率也將放寬;惟外勞最高進用比率維持40%不變。

行政院1日由政委管中閔、薛承泰聯席召開跨部會協商會議,邀請經建會主委兼政委尹啟銘、勞委會主委潘世偉與會,並於會後對外說明。

勞委會現行產業外勞政策3K5級制,原本有意讓企業在繳交附加就安費後,可增額進用外勞比率。

薛承泰表示,相關部會在新增投資案部分達成共識,在維持3K5級制架構下,新增投資 增聘外勞,3年不必另外繳交附加就業安定費,仍維持現行一人2千元就安費,期滿回歸3K5級制的規定,外勞核配比例上率仍維持現行40%。

薛承泰指出,提高外勞比率須經一定申請原則,且以這2年內新增投資案為限,額外提高5%或10%的相關條件由經濟部進一步研擬。

與會官員表示,增額5%外勞進用比率,原則上只要符合新增工廠等基本條件,不限投資金額就可提高,若要增額進用10%,則要由經濟部訂出的適用門檻。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表示,經部建議高科技業以新台幣5億元、非高科技業1億元,期望最快可以在11月、最慢在明年元旦起上路,落日時間預計在民國103年底。

政委管中閔表示,行政院長陳冲要求外勞核配比例的原則,一定要增加本勞就業,才能作更多放寬,根據經濟部粗估,增加外勞核配比例與提供豁免期後,將可帶動企業投資,預估可創造超過8,000名本勞就業。

台商回台投資部分,管中閔指出,原則上外勞核配的比例會也會增加一定程度,額外部分也可透過附加就業安定費換取更高的外勞核配比例,最終數字昨天並未作出定論,應該很快就可以確定,同樣有豁免期的規定,包括回台投資3年免附加就業安定費,後續會再檢討,希望以6年為方向。

【資料來源:工商時報】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101.10.2